很有趣的課題,讀到這個材料,急不及待在這裡記載下來,與友人分享。
求學時期,除了偏愛中文科目外,很愛經濟科,總覺得很有趣,將人類日常的生活行為,都貫以學術名稱,簡單如 : Opportunity Cost, Diminishing Marginal Utility 等,理解過後,原來就是這樣。
以往,國家都依賴 GDP (Gross Domestic Product) 以衡量經濟發展的方法,但雷曼事件,可以瞬間將西方國家多年來所得的經濟增長拖垮;同樣地,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,亦令香港經濟長期陷於低迷。所謂的 "增長" 可能根本不是 "增長",怎樣的 "增長" 才是對人民、國家富足呢?
原來,早於 1968 年,當時有望成為總統的羅拔甘乃迪已提出,太多東西未能納入 GDP 其中,而更多不應該的活動,都在不斷推高 GDP,例如 : 污染性行業、為容納更多罪犯而興建的監獄、為建設而破壞我們的大自然、核彈甚至香煙廣告,統統都計算在內。
1972 年不丹國王,就放棄了沿用多年的 GDP,並創造了 GNP (Gross National Happiness 即 國民幸福指數),它提倡的經濟增長,要令活在飢餓中的人脫離貧窮,使政府能誠實和有效率地提供公共服務,讓我們晚上可與摰愛安心入眠,為社會消除疾病,使市民健康長壽,提供良好教育,提高市民的素養,懂得欣賞文化,以及有能配合工作需要的技能,這樣的增長才是有意義的。
值得深思的是,當一個家庭決定購買第 2 輛汽車、太太花了 3 萬元買一個手袋、當我們所住物業的價值由 100 萬升到 400 萬時,我們見到的真的是增長嗎?
真正值得追求的增長,是不會耗盡世界未來 50 年的資源或使冰山融化的。
2 則留言:
我都覺得而家既社會係物質主義...人對環保同珍惜資源都漠視...對身邊既人都漠不關心!!!
Hahahaha...Josephine, 您明白您講緊咩呀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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